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办字〔2008〕13号
关于呈报长江重庆航运工程勘察设计院生产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的报告
交通部办公厅:
受交通部档案馆委托,长江航务管理局组成验收组,按照《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交办发[2007]436号)文件规定,于2007年12月26日对"长江重庆航运工程勘察设计院生产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现将"档案专项验收意见"报交通部审查核备。
附件:1、档案专项验收会议议程
2、长江重庆航运工程勘察设计院生产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档案资料专项验收委员会名单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档案 验收 报告
抄送:局内规划基建处、局档案中心。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办公室 印发
长江重庆航运工程勘察设计院生产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根据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长江重庆航运工程勘察设计院生产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的报告》,交通部档案馆委托长江航务管理局代部组织档案专项验收。按照《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长江航务管理局组成验收组,于2007年12月2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档案专项验收。
该工程是根据交通部《关于长江重庆航运工程勘察设计院生产业务用户房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发[2005]220号文)批复立项,《关于长江重庆航运工程勘察设计院生产业务用户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水发[2005]544号文)批复初步设计,工程实施内容为:购置商品房总建筑面积2842.6平方米(含地下停车位3个),相应进行室内装修,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通信、供电照明和空调设施,并购置必要的生产办公设备(含业务用车2台)。工程总概算为1435万元。工程由长江重庆航运工程勘察设计院组织实施,购置商品房2006年完成,室内装修2007年7月1曰开工,2007年11月按照初步设计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全部建成,能够满足生产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完成了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工作。
验收组按照交通部《交通档案管理办法》、《交通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及《长航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及竣工文件整理规范的通知》、《基建项目商品房购置及装修工程竣工文件归档范围》的规定,听取了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汇报、抽查了竣工档案,认为各单位重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目标及合同管理,明确了负责人管理职责及有关部门职责,制定了工程资料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资料人员,保证了竣工档案收集与建设同步进行。
该项目共形成案卷43卷,其中文字资料28卷、图纸11卷、照片3卷、光盘1张及商品房两证。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竣工资料收集基本齐全、签字手续完备,整理规范,保持了文件材料有机联系,案卷质量符合部颁要求,竣工图编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反映项目的建设过程和真实面貌。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档案专项验收,验收意见为合格。
希望建设单位继续做好有关文件材料的整理工作,为工程的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长江重庆航运工程勘察设计院生产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组(名单附后)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