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办字〔2008〕12号
关于呈报三峡枢纽坝区航运配套通信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的报告
交通部办公厅:
受交通部档案馆委托,长江航务管理局组成验收组,按照《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交办发[2007]436号)文件规定,于2008年1月17日对《三峡枢纽坝区航运配套通信工程》进行了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现将"档案专项验收意见"报交通部审查核备。
附件:1、档案专项验收会议议程
2、三峡枢纽坝区航运配套通信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委员会名单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档案 验收 报告
抄送:局内规划基建处,局档案中心。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办公室 印发
三峡枢纽坝区航运配套通信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三峡枢纽坝区航运配套通信工程》由交通部《关于三峡枢纽坝区航运配套通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发[2004]580号)批准立项,交通部《关于三峡枢纽坝区航运配套通信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水发[2005]541号)批复初步设计,工程总概算为1200万元,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扩建数字传输网络,敷设光缆63.8公里,配置光电传输设备8套、数字微波端站设备2套;更新1500线和1000线程控交换机各1套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该工程于2006年6月开工,目前工程已按部批内容完成,进行了交工验收并完成了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工作。
根据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申请对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三峡枢纽坝区航运配套通信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验收的请示》(长航办[2007]517号),受交通部委托,由长航局档案中心、规划基建处、质量监督中心站组成验收组,按照《交通部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于2008年1月1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档案专项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和编制情况汇报、按照交通部《交通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内河航运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长航局《关于印发长航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及竣工文件整理规范的通知》规定,对形成的竣工文件资料进行了检查,认为各单位重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目标及合同管理,明确了负责人管理职责及有关部门职责,制定了工程资料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资料人员,保证了竣工档案收集与建设同步进行。
该项目共形成案卷50卷。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竣工资料收集基本齐全、签字手续完备,整理规范,保持了文件材料有机联系,案卷质量符合部颁要求,竣工图编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反映项目的建设过程和真实面貌。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档案专项验收,验收意见为合格。
希望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参建单位档案业务基础工作的规范管理,采取措施加大对本单位发文原件的收集,进一步提高竣工档案的质量。未实施的通信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待工程完成后补进本工程竣工档案。
三峡枢纽坝区航运配套通信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组
二00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