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办字〔2008〕18号
关于长江中游碾子湾水道航道整治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的报告
交通部办公厅 :
受交通部档案馆委托,长江航务管理局组成验收组,按照《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交办发〔2007〕436号)文件规定,于2008年2月18日对"长江中游碾子湾水道航道整治工程"进行了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现将"档案专项验收意见"报交通部审查核备。
附件:1.档案专项验收会议议程
2.长江中游碾子湾水道航道整治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委员会名单
二OO八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档案 验收 报告
抄送:局内规划基建处,局档案中心。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办公室 印发
长江中游碾子湾水道航道整治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根据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申请长江中游碾子湾水道航道整治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的请示》(长航办〔2008〕40号),按照交通部《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交通部档案馆委托长航局代部组织档案专项验收。长航局组织了由档案、基建、质监等部门及长江航道局主管部门组成的验收组,于2008年2月18日对该项目竣工档案进行了专项验收。
长江中游碾子湾水道航道整治工程是根据交通部《关于长江中游碾子湾水道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发〔2002〕111号)、《关于长江中游碾子湾水道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水发〔2002〕474号)批准建设。工程整治河段范围为长江中游碾子湾水道柴码头至南堤拐过渡段进行整治,包括建设3座丁坝、4道护滩带和1000米护岸,工程总概算为4338.00万元,共分8个单位工程。工程于2003年1月开工建设,主体工程于2004年4月完工,经过5个水文年试运行,已建航道建筑物基本稳定,航道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整治效果十分明显。该工程质量经长江航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综合评定为优良,目前建设单位已完成项目竣工文件资料的编制工作。
验收组听取了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关于工程资料管理和编制情况的汇报,并按照交通部《交通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和《长航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及竣工文件整理规范》有关要求,对竣工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系统性等进行了检查。验收组认为:该项目施工建设周期长,经历了五个水文年试运行,收集整理工作难度较大,建设单位重视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将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单位责任目标管理,配备了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及相应的保管设备,保证了资料收集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和竣工文件的资料保管。
该项目共形成文件资料一套58卷,其中文字资料52卷,图纸5卷,声像资料1盒,文件资料签署手续完备,竣工图整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反映项目建设过程和真实面貌,基本满足今后使用、管理、维护的需要。验收意见为:该项目竣工文件收集基本齐全,整理符合归档要求,验收为合格。
希望建设单位继续做好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参建各单位的项目资料归档管理工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做好准备工作。
长江中游碾子湾水道航道整治工程
档案专项验收组(名单附后)
二00八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