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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航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两防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长航局   作者:   日期:2008-06-23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文件

长航安〔2008〕67号


关于印发《长航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两防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交通部《关于交通行业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海发[2008]81号)、《关于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回头看"的通知》(交海发[2008]57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长江航运实际,制定了《长航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两防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巩固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长江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治理  活动  通知

  抄送:交通部安委会办公室、水运司、海事局,局内局办、规划基建处、安全处、航道与通航处。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办公室                  印发

长航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两防

专项整治活动回头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全面落实《交通部关于交通行业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海发[2008]81号)和《交通部关于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回头看"的通知》(交海发[2008]57号)要求,进一步做好长江航运安全管理工作,巩固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成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长江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长航局特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两防专项整治活动回头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长江航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在2007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两防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隐患治理年和两防回头看活动,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彻底整改,遏制新的安全生产隐患产生,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和内部安全形势稳定,确保长江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安全。

  三、组织机构

  活动的领导机构为长航局安委会,办公室设在长航局安全管理处。局直属各单位安委会要成立活动领导机构,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活动。

  四、治理范围、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排查治理范围:长江航运生产经营单位和长航局系统内部单位。主要包括:

  1.船舶、港口作业设备、船闸、机动车辆、压力容器等;

  2.客运站、码头、渡口、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3.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4.通过水路储运危险化学品的各类场所、设备设施;

  5.水上施工作业区;

  6.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长江航运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聘用的人员和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1.各级执法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运输和非法施工作业,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职责分工

  1.长江航运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由长江海事局和长航公安局按各自职责,依法监管。

  2.长航局系统内部生产经营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局直属各单位和局机关直属单位负责,并接受长航局安委会的监督检查。

  五、重点时段

  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要围绕各个时期长江航运安全工作的特点、难点、重点,总体筹划、分段实施(其中"两防"活动"回头看"的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长江航运安全,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重点突出、特点鲜明、适用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同时要督促和指导基层单位制订好活动方案。要通过召开安委会、办公会,以及职工大会等会议进行动员发动,通过媒体、简报、网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切实把隐患治理年活动覆盖到所有单位,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2. 各单位要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督促整改2007年排查出的各类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3. 各单位要强化内部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击"三非"、反对"三违"。长航公安局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点隐患;长江海事局要全面排查治理渡口渡船方面的隐患,切实抓好重大隐患的整治,确保"两会"期间安全。

  4.3月底前,建立完善"两防"隐患数据库。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召开期间等重点时段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夏季长江流域气温高、湿度大的特点围绕防火灾、防触电、防雷击、防中暑、防容器爆炸、防疲劳作业开展隐患排查。今年年初,长江流域遭受50年一遇的暴雪,比较1931年和1954年长江流域普降暴雪的气象特征,推测今年长江中下游可能有大洪水发生。为此,长江进入汛期后,要重视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山体滑坡、防火等各项措施。

  2.以"四客一危"船舶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隐患,加大治理力度,加大船舶防碰撞防泄漏工作力度。

  3.加强对"奥运会"召开期间各类运输船舶、港口、码头等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4. 5月底前,完成"两防"隐患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6月底前,完成两防活动回头看工作的总结并迎接交通部的检查和验收。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大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切实抓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打击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和客渡船超载行为。

  2.做好冬季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内部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切实落实防火、防寒、防爆、防冰雪灾害以及船舶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基础数据库,建立局、分局、处(站、所)三级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信息系统,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分析总结2007年隐患排查活动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突出责任主体。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明确职责,做好分工,形成层层落实,步步推进,人人负责的局面,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力度,对施工作业、危化品作业、船闸、人员密集、滑坡体等区域安排重点检查;对"两会"、"奥运会"、"十一" 汛期、枯水期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工作为契机,推进安全管理工作向更好更有效的方向发展。

  (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要明确专门监督检查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进行督查督办;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按照"四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标准、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责任人)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要依法采取停航、停止施工等强制手段;对于走过场的单位进行曝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2007年活动相关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地方媒体、水上安全信息台的媒体宣传作用,加强资料发放,积极走访有关单位和部门,海事部门要利用签证、安检的方式对船方进行宣传,积极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宣传效果。各单位每月至少要编制1期活动简报并上报。

  (五)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 "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积极规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应急工作预案,一是建立和健全隐患排查数据库,建设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对新的危险源要及时进行标注,纳入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体系,要标明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三是逐步将好的做法转化为法律法规的要求,健全相关规范标准;四是逐步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形成定期检查和安全监控的长效机制。

  (六)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完善工作台帐,每月总结上报隐患治理有关数据并及时总结上报各阶段工作情况,长航局将于6月上旬安排检查组,检查各单位隐患治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并对两防活动回头看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做好迎接交通部两防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检查内容有:工作台帐,隐患数据库、隐患整改记录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等。6月25日前,各单位要将两防活动回头看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汇总上报。各单位于12月26日前,将隐患治理年活动情况总结上报长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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