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汛末,三峡水库将提高蓄水位至172—175米,具体方案将由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审批后实施。为保障蓄水期间和蓄水以后长江航运的安全畅通,我局及时发出了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提前制订进一步抬高蓄水位的各项工作方案或预案。深入研究三峡水库进一步抬高蓄水位运行对长江航运的影响,在总结三峡水库156米蓄水期通航保障工作经验,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二、检查三峡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在建和已完工项目,确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满足三峡水库进一步抬高蓄水位的要求。
长航局
二00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