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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8年长江水系水路运输业核查数据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zxd31   日期:2008-06-11
 

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江西、河南、陕西省航务(运)管理局,江苏省运输管理局,山东、浙江、湖北、安徽省、重庆市港航管理局,上海市航务管理处:

  为切实做好长江水系水路运输业核查数据的统计工作,及时掌握长江水系省际水运企业、运输船舶的基本情况,为长江运输行业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08年国内水路运输业及水路运输服务业核查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07〕755号)精神,请各省(市)将这次核查本地区上一年度的企业、船舶数据按附件要求于2008年7月30日前报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运输处,汇总表除以书面形式报送外,另以电子邮箱形式报送,电子邮箱: zxd31@cjhy.gov.cnsjzxd@mail.china.com。联系人:张旭东。联系电话:027-82763131。


文档附件
  • 附件:核查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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