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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航道局航道行政执法新突破 单次索赔过万元
来源:长航局   作者:武汉航道局   日期:2006-02-13
 

  近日,随着沙市水位急剧退落,武汉航道局辖区内太平口水道出现较为严重的浅情,航浚4号、6号、20号3艘挖泥船驻守浅区,每日通过禁航施工,方能保证计划维护尺度(2.9m×80m)。

  2月5日22时17分,“皖怀宁货9118”机驳下水,在太平口水道杨林矶浅区航道内搁浅,对航道造成严重破坏。获悉此消息后,武汉航道局沙市航道处迅速展开行动,连夜调整航槽,协助该船脱浅,保证了航道畅通,并对该船舶破坏航道的行为进行了初步的取证。

  武汉航道局对此问题极为重视,迅速组织航道行政管理人员于次日赶赴太平口水道处理取证及索赔工作。

  抵达现场后,该局航道行政管理人员首先向肇事船舶出示了执法证件,将执法依据告知对方,对其船主展开现场调查等工作。肇事船主自报该船实际吃水达3.09米(尾部吃水2.59米,自报拖泥板0.5米),其在航道内的搁浅原因为船舶吃水超过航道维护水深。由于该船舶搁浅后对航道造成了严重破坏,在航道行政管理法规的严正威慑及事实面前,船主最终赔偿1万元,并承诺对船舶进行过载,达到本河段吃水要求后下驶,以顺利通过其他浅区。


    

    图为航道行政执法人员对肇事船主作笔录

    图为航道行政执法人员向肇事船主出示索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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