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江航道局坚持依法治局、依法行政、依法维权,收到了好的成效。近日,武汉海事法院正式受理长江航道局诉芜湖长江大桥有限责任公司航标维护费纠纷一案,标志着长江航道局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2006年初,长江航道局针对目前长江上建成的10座铁(公铁)桥每年拖欠航道部门上千万维护费,经屡次催要拒不给付的现状,决定尝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这一问题。2006年6月长江航道局在芜湖召开了“追索长江铁路桥桥区航标维护费研讨会”,会议同意以芜湖长江大桥作为突破口,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费问题。长江航道局领导非常赞同并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唐冠军局长数次批示,提出了“不打(官司)则已,打则必胜”的要求。交通部水运司对此项工作也给予支持和关心,要求官司“保平争胜”。
芜湖桥官司意义重大,胜,则其他类似桥区航标维护费欠款问题也迎刃而解;败,则其他类似桥区航标维护费追偿工作举步维艰。为了提高案件胜诉把握,长江航道局进行了积极慎重研究,组成了芜湖桥诉讼方案专题研究小组,长江航道局航道行政管理处和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联合承担研究任务,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开展,数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到芜湖进行现场调研,广泛征求法律、航道方面专家意见,深入研究法律,制定了科学性、操作性和指导性较强的诉讼方案,方案认为本案原、被告明确,双方法律关系清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拒不支付维护费于法不容,于理不服,案件胜诉率较高。在此基础上,长江航道局航道行政管理处配合律师认真准备起诉状,于2007年4月11日正式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海事法院经审查后正式受理。长江航道局将密切关注案件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