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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交通部关于航标设置错误因而发生海事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来源:长江航道局 作者: 日期:2007-12-30
(交督(57)于字第488号)
因航标设置错误,以致发生海损事故,应该根据海事发生的原因和航标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处理,改进工作;应负责任的航标管理人员仅负行政责任,不负经济责任。海损赔偿的经济责任,仍应根据海损赔偿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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