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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若干问题
来源:长江水上安全信息台   作者:张媛   日期:2008-07-25
 
  编辑同志:我是一条私人船上的船员,和船主已经口头约定了相关报酬问题。但是船主总是拖欠我的工资,现在已经有两个月拿不到工资了,我想请问通过什么渠道可以使我讨回公道?
  船员小张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二等轮机长,三个月前我以口头的方式和船老板订立的协议,前不久,老板无故辞退了我,而雇用了他的亲戚,我该如何讨回我的权益?
  船员小李
  编辑同志:我刚刚在一艘货船上找到一份工作。但是船主一定要向我收取押金还要扣押我的身份证等证件,他的要求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小黄
  为此,笔者咨询了武汉海事法院的王博法官,对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张先生:关于口头约定这一点,首先要看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建立劳动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是目前我国的一些船公司、船舶所有者和一些船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有的采取书面,但是很大一部分是采取口头形式订立。
  对于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学术上也有争论。但在海事司法审判实践中,为了倾向保护船员的利益,一般的情况下,都是认定口头协议有效的。但是口头合同没有文字依据,使船员朋友处于一种弱势,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在举证上来说,对船员非常不利。所以,主张船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船员领不到工资有两种情况:1、劳动合同约定船员工资是由中介公司发放。船员在船工作,在现实当中往往要通过中介公司来完成。例如远洋轮,涉外劳务等。在这种情况下,船员可以直接起诉中介公司。若船东未将工资支付给中介公司,船员可要求船东和中介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2、船东直接雇用船员,船员可以直接起诉船东。在起诉前,还可根据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申请扣押船东的船舶。若扣押之后船东不提供担保,且船舶不宜再继续扣押,船员可以起诉或仲裁后,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或者海事仲裁机构申请拍卖船舶。
  此外提醒船员,解决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时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可持起诉书以及相关证据(劳动合同,船东未发工资证明)直接向法院起诉。
  李先生:除了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况下,无故辞退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但在这种口头协议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中处理起来将会很困难。因为双方是口头协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里面签订的工资待遇等各种条件限制是否存在这种情况都不能肯定。双方若真正闹僵起来,用人单位对于合同里的口头约定可能不会承认。而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对于船员举证来说非常不利。在这种情况下,船员利益很难受到法律保障。
  黄先生:对船员收取押金或者要求劳动者提供身份证等其它证件的质压,这种情况是违反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船员可以拒绝。
  此外,船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应该注意:1、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形式订立,内容主要包括七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的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此外,除了七项内容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的内容,只要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双方都应当遵守,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2、要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应保留一份书面合同。是船员维权的证据
  3、试用期内船员也应当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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