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水运工程建设的日益发展和其规模的不断增大,作为试验检测中心是以先进的技术手段,精密的仪器设备,科学的检测程序,以及数学统计的方法,对水运工程建设中所涉及到的原材料、各混合料的配合比、半成品、成品的结构构件、每道工序中的物理、力学的指标性能作出评价,为工程施工质量源头提供关键数据。因此如何做到试验检测工作科学、合理、准确、及时,以确保工程进展的顺利和工程质量的保证,是我们规范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市场,把好建设项目内在质量关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几年来,交通部和长航局出台了一系列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包括资质管理、动态管理和工地试验室监管等方面。 结合我们日常对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单位的监督检查,本文仅对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单位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等方面进行研讨。 一、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现状及问题 为规范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市场的管理,交通部出台了《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2年第4号)、《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技术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水运质监字[1999]378号)和关于加强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提高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水平,促进水运工程质量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几年来,一支具有水运工程资质的试验检测队伍已初步形成,并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为控制和提高水运工程质量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证。 当前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在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试验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总量偏少,分布不均,不能满足水运检测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 就长航系统而言,经长江航务管理局批复的具有水运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仅两家,重庆和武汉各一家,在长江干线上从事试验检测的单位集中分布在大中型城市,小型城市中有水运资质的检测单位较少。经交通部批准获得试验检测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员资格的从业人员数量也相对较少,影响到检测工作的质量。随着交通部对水运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尤其是长江航道建设项目投入的加大,现有的试验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已不能满足水运检测市场的需要。 (二)、现场检测工作以施工单位内设的工地试验室从事检测为主,缺乏必要的第三方检测,检测工作开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不能得到有效保证。 目前长航系统建设项目中,施工单位内设的工地试验室,占水运检测机构数量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缺乏必要的第三方检测,不能准确反映其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给检测单位公正性地开展工作造成一定的制约。 (三)、现场试验检测人员数量和设备配备不足,投入不够,试验环境条件不理想,影响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部分试验检测中心对现场试验室不够重视,人员数量和设备投入不足,不能满足正常检测工作的需求。有的现场试验人员仅配备1-2人,且现场所配备的仪器设备陈旧、落后,现场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不能满足试验规程要求,大多无标养室,有的试块养护随意堆放,以至于试验检测数据缺乏准确性。 (四)、内部管理不严,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部分中心试验室对现场工地试验室未严格履行授权手续,对现场检测工作的监管力度太弱,未根据现场条件进行核查以限定所从事的检测项目,对现场检测报告的签发审核不严格,有的甚至出具虚假的检测报告。有的检测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检测人员无序流动,变化较大,缺乏必要的上岗培训教育。有些检测人员对检测标准、检测程序不太熟悉,检测报告填写不规范。 (五)、试验抽样存在着随意性,试样不具有代表性,未严格按照检测规定的方法进行取样,以至试验数据不能真实反映现场的质量状况。 二、加强试验检测工作应采取的对策 (一)、进一步规范试验检测单位资质认定工作,全面试行专家评审制度。 资质认定单位要加强对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严格按照《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实试验检测机构的申报材料,组织资质评审专家开展现场评审工作,资质评审专家组对资质等级申请书、有关文件、证书和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形成书面评审意见。认定机关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批复该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和试验检测业务范围,颁发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证书。对达不到资质等级条件的检测单位坚决不予批准。 (二)、加大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力度,核准其检测项目和检测业务范围。 各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切实提高工地试验室重要性的认识,把工地试验室的建设作为施工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按有关规定及合同承诺配足试验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并在提出开工报告前到质监机构办理工地试验室核准手续。质监机构应根据申报材料和工地现场实际情况核准其检测项目和检测业务范围。经审查获得工地试验室核准手续后方可在批准的检测业务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未经批准,工地试验室不得承接检测业务。严禁无资质或超越资质允许范围出具试验检测报告。未经授权的工地试验检测室,所出具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不得作为评定水运工程质量、鉴定水运工程质量事故和验收水运工程的依据。这就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加强对工地试验室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进一步完善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试验检测单位要制定对工作具有指导性的质量目标和方针,按照各试验检测仪器的操作规程和各项目的检测流程严格实施。相应的内部行政管理制度也要健全,一切按规章制度办。以《质量手册》为本试验检测中心的质量方针,保证本中心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现,指导试验检测工作的技术和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各人员的岗位职责;以《程序文件》明确各部门与各人员在检测过程中的细节;以相关的国家标准、本行业试验检测规程规范为技术依据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四)、加强试验检测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注重试验室环境的监控。 各试验检测单位应加强检测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仪器设备必须配套,精度与量程符合有关试验规程要求,各类仪器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做好计量检定、标定工作,要落实措施做好非标仪器、设备的检定、校验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完好、适用。对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无机结合料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等一系列对环境温度、湿度有具体要求的试验项目,其试验室应装备温控、湿控装置,确保试件养护、试验条件符合试验规程的规定。 (五)、做好试验检测人员专项培训工作,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各试验检测单位要加强试验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责任心、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组织试验人员学习有关试验检测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有关的试验检测标准、规程及规范,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岗位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提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造就一批能适应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事业快速发展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充分发挥其在控制和提高工程质量方面的作用。 (六)、深入开展专项比对试验,逐步建立和完善动态管理制度。 比对试验是对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单位进行动态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考核结果将作为检测单位资质管理的重要依据。为促进试验检测机构不断提高检测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的质量,交通部质监总站近几年组织了三次比对试验考核活动。在2004年底开展的第三次水泥比对试验考核中,共抽查了42家已取得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材料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重点对水泥样品的细度、凝结时间、标准稠度、安定性和胶砂强度等检测项目参数进行考核。经过各检测单位的精心试验以及有关质监站的试验过程见证,大部分检测单位通过了考核,检测单位的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动态管理制度,定期考核,公布动态结果,谁被清退了,谁被通报了,向社会公布,让市场去淘汰它。当然,建立动态管理系统,重点是研究、分析、评估试验检测单位的综合能力,推动试验检测市场的不断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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