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道建设需要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部署未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明确指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报告特别指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近年来,中央领导十分重视长江黄金水道的建设,2007年12月14日,温家宝总理作出了“长江航道建设要加强”的重要批示。长江是沟通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的运输大动脉,在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目前,长江干线已成为世界上运输最繁忙、运量最大的通航河流。2007年长江干线货运量达到11亿吨,是美国密西西河的两倍,欧洲莱茵河的三倍。长江航运完成的货运量占流域全社会货运量的20%以上,沿江企业生产所需的80%的铁矿石、72%的原油、83%的电煤是通过长江航运供给的,长江航运在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长江航道建设要加强
长江上游水富到宜昌是典型的山区河流,航道急、弯、浅、险,仍有200余处碍航滩险与礁石。经过多年的系统治理后,目前,水富至宜宾尚有14处碍航滩险;宜宾至重庆有30余处碍航滩险;三峡变动回水区有近20处滩险;两坝间与葛洲坝也存在一些碍航问题。长江中游宜昌到湖口,属平原河流,演变频繁剧烈,有近20处碍航浅滩。长江下游湖口到长江口河道开阔,江心沙洲众多,有20余处分汊河段存在碍航浅区。
近年来,沿江省市地方政府和有关港航部门都从自身的经济发展角度,对长江航道尺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加快整治步伐。如江苏省要求尽快实现12.5m深水航道上延到南京;湖北省要求宜昌至武汉可通行5000吨船舶(需4.5m水深),武汉以下季节性通行8000吨船舶。
二、长江航道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航道治理工程建设需要相关部门先期介入。如建设南京至浏河口12.5m深水航道,就涉及水利部门和地方政府,需要对河势先行实施控制,以及同步实施围垦工程等问题,需要与相关部门统筹协调、联合建设;
二是航道治理工程建设环境较差。在宜昌至武汉、南京中游航道治理工程中,一是无序采砂导致整治航道河床遭受破坏,无法按设计方案实施,如武穴水道;二是与船厂桥梁等城镇现有规划基础设施之间产生矛盾,难以协调从而影响项目进展,如武桥水道;三是一些无序建设的码头给航道治理工程实施带来了极大的难度,有的甚至严重干扰工程的进展;四是工程所在地相关单位或人员把工程建设当“唐僧肉”肆意索取高额补偿金,不如意就采取干扰,甚至勾结社会黑恶势力打砸抢,工程建设无法正常进行,最后不得不动用公安警力维护现场。
三是航道治理工程建设的外部环境比较复杂。在上游I级航道上延工程建设中,面临着环境、生态鱼类保护、建材资源利用、整治建筑物保护等问题。如环境评估手续在短时间内难以完成,已经建成的坝体遭到破坏等。
四是航道整治项程序多时间长。目前期工可论证审批程序涉及的部门多,流转时间较长,容易造成工期延误,有的甚至会错过最佳整治时机。
三、长江航道建设需要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综上所述,长江航道建设与水利、环保、国土、社会治安等诸多部门关系密切,仅仅靠交通部门一家很难又好又快地实施航道工程建设。为此建议:1、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委和沿江省市,共同研究建立国家相关部委之间、长江沿岸各省市之间行政管理协调机制2、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组成由交通部、水利部、公安部、三峡开发总公司、国家环保局、沿江省市相关领导组成的高层协调机构,对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和管理中涉及的河势控制、国土开发、生态保护和社会治安等问题进行协调;3、建议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和难点问题,督促沿江省市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确保黄金水道建设的有序推进。
建议加快“武汉城市圈”水运建设
2007年底,国务院批准武汉城市圈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位于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区向内陆辐射的交会点上,在以武汉为圆心,以1200公里为半径的区域内,分布着全国70个大中城市,几乎包容了全国80%的经济实力。其周边百公里范围内的黄石等8个城市构成的区域经济联合体,承载人口超过3千万,是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在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的趋势下,水运经济环保的比较优势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充分发挥水运的作用和地位,对于加快武汉城市圈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促进武汉城市圈经济一体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武汉城市圈具备天然的水运区位优势
武汉依水而立,依水而兴,有长江、汉江两大河流贯穿,誉称“九省通衢”。其“内联外省,外通海洋”的内外贸易口岸,独特的地理环境赋予武汉以水运之便。武汉除长江、汉江两大河流外,还有22条通航河流分布或流经市境内,通航总里程达400多公里,构成了以长江、汉江为骨干、连接境内众多支流小河的天然水运网络,水运网络可辐射287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在武汉铁、水、公、空四种运输方式中,水路货量、货物周转量占总运输量的20%以上。武钢、石化、神龙等大型企业,均依靠水路大进大出。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将进一步增强对水运的依存度,对加快推进长江、汉江黄金水道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武汉城市圈水运建设的基本思路
构建武汉城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应以武汉运输枢纽为核心,以武汉港为节点,依托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骨架网和长江、汉江黄金水道构成内联外接的城市圈综合运输体系,努力实现城市圈公路、水路等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
一是加快建设水上高速通道,提高城市圈运输通过能力。以长江、汉江主通道为重点,按照“由下而上、疏通主干、连通支流、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圈内航道升等联网步伐。
二是加快港口物流节点建设,提高城市圈集并转换能力。发挥武汉港龙头作用,以武汉阳逻港区、汉阳港区、黄石外贸港区集装箱码头建设为重点,带动鄂州、黄州、嘉鱼、阳新、武穴、汉川、仙桃、潜江、天门等港口的建设。加强城市圈港口与临港工业的对接,努力构筑港口物流平台,通过港口的产业联动效应来吸引生产要素向沿江港口集聚,以此带动港口城市的发展。
三是加快五大船舶运输体系建设,提高城市圈运输集散能力。按照节能环保的要求,加快船舶运力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效、低耗、通用的集装箱船、江海直达船、液化危险品船、汽车滚装船、大吨位干散货船,推进集装箱、矿石、石油化工、汽车滚装、煤炭五大运输系统建设。
三、加快城市圈水运建设的建议
1、加强城市圈水系、通航河流等级、港口码头与当地工业布局、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研究和项目的储备与衔接,积极做好规划内项目的前期工作。
2、实行城市圈内港航投资补助政策一体化。积极争取将城市圈内的港口纳入湖北省政府投资补助范围,对新建港口参照武汉港项目补助标准予以补助。汉江主通道建设作为湖北省港航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以交通部和湖北省为主。
3、逐步实行城市圈内水运行业管理一体化。在加快推进水路交通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网上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和水路交通规费征稽网络系统,逐步实行城市圈内船舶可异地年审、缴费。
4、增强城市圈内港航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对城市圈内万吨级船舶运力规模航运企业的培育,建议研究调整船舶发展政策引导资金的补助政策,综合运用市场、经济和行政手段,打造城市圈内核心港航企业。
5、鼓励城市圈内港口融资渠道的创新。鼓励借鉴“地主港”的建设模式,积极探索利用港口岸线资源、政府补助投资作为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形式,组建项目法人来吸引社会资金,建设公用型的港口设施。加大城市圈内港口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财团、民间资金、外商资金单独投资或合作参与港口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