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长航 航运动态 长航政务 网上办事 公共服务 沟通你我 行业文化
您的位置: 首页 >> 航运动态 >> 长航新闻 >> 海事安全
九江彭泽海事处抓好汛期“五小船舶”安全监管
来源:长江海事局   作者:长江海事局   日期:2008-09-16
 
    针对当前进入长江秋汛期,水位持续上涨,处于高位,彭泽辖区部分航段流速大、水流紊乱,船舶操作不当极易发生事故的情况,按长江海事局《关于加强汛期“五小”船舶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九江彭泽海事处结合当前开展的小型吸砂船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抓好汛期“五小”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9月11日上午,彭泽海事处领导率领执法人员对辖区小渔船和小型货船进行了安全警示宣传和检查。执法人员向渔船船员和小货船船员发放了宣传单,通报了黄石“9.3”和重庆“9.6”两起“五小”船舶事故,仔细检查了救生衣等关键设备,并对“五小”船舶安全航行提出了安全管理建议:一、非船上人员一律不得随船;二、严格按载重线装载货物;三、在小孤山和马当矶水域注意乱流,谨慎驾驶;四、不肆意穿越主航道,不违章夜航;五、珍惜生命,不非法载客,作业时穿着救生衣。
    彭泽海事处将继续探索“五小”船舶安全监管规律,完善“五小”船舶数据库,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营造齐抓共管的“五小”船舶安全管理格局,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的持续稳定。
打印 】【 关闭 】【发表评论
   相关链接
  • 重庆巴南海事处加强夜间巡航检查确保辖区平安
  • 宜昌港区海事处宣传与监管并举 确保辖区洪水期安全
  • 泸州航道局体制改革后经受洪峰考验
  • 竹山五项制度强化责任制
  • 江河里游泳勿近航道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用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鄂ICP备05006126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信息中心和武汉威仕达软件联合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