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宜昌区段联合执法工作中,航道、海事部门紧密联系,合力执法,对锚泊船舶的航养费缴纳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特别加大了违缴船舶的查处力度,有力的阻止了国家规费的流失,同时,树立了良好的长航执法整体形象。
4月30日,长江干线航养费宜昌稽查处执法人员接到举报:锚泊在宜昌临江坪水域的远东809轮漏缴航养费。得知此事后,宜昌稽查处江显芳处长立即与宜昌港区海事处龚年伟处长取得联系。两位处长迅速作出决定,马上派出有关人员前往登船检查。
根据长航联合执法的登船检查要求,在执法现场,海事执法人员首先就长航联合执法工作对船方进行了宣传,然后,对该船的长江干线航养费票证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船航养费统缴证填写吨位为2050吨,而其营运证吨位为2094吨,两者相差44吨。根据航养费征收的相关规定,该船属漏缴航养费,于是,海事执法人员将相关票证、资料移交给航道执法人员进行处理。
两名航养费稽查员在接收了海事部门移交的票证、资料后,对船方进行了航道养护费征收政策的宣传,让其了解航养费性质、作用,以及航养费的征收标准、对违缴行为的处理。通过稽查人员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该船负责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确实是漏缴了航养费,表示愿意现场补齐所漏缴航养费,并缴纳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