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2日,长江航道局在武汉主持召开了《长江中下游河道采砂与航道的关系专题研究》中间成果研讨会,长江水利委员会砂管局、长江科学院、长江勘察设计研究院、长江航务管理局、武汉航道局、南京航道局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共25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对此专题研究成果进行了认真、客观、科学的审议和评价,提出了中肯的修改意见,并就如何科学处理河道采砂与航道、通航的关系,实现和谐共赢的局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认为此研究成果对长江水利部门开展《采砂规划》的修编工作及今后的采砂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为了规范长江采砂管理,国务院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水利委员会于次年编制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后经水利部批复后实施,对规范长江中下游采砂秩序,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三峡工程蓄水运用,以及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的逐步实施,三峡水库入、出库泥沙流量都大幅减少,长江中下游河道发生不同程度的沿程冲刷,局部河道形势发生一定的变化,同时长江中下游航道建设以及采砂管理实践也对采砂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长江水利委员会着手对“2002采砂规划”进行修编,计划2008年5月完成并上报水利部审批。按照相关规定,采砂规划应事先征求航道等管理部门的意见,为了全面、科学、准确反映航道部门的意见,长江航道局由航道行政管理处牵头,组织局内有关部门、宜昌航道局、武汉航道局、南京航道局,以及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开展了上述专题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