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长航 航运动态 长航政务 网上办事 公共服务 沟通你我 行业文化
您的位置: 首页 >> 航运动态 >> 长航新闻 >> 航道通航
沙市、监利、洪湖航道管理处成为省国资委“文明单位”
来源:长江航道局   作者:   日期:2008-05-27
 
    5月23日,湖北省国资委有关领导为长江武汉航道局沙市、监利、洪湖航道管理处颁发了湖北省国资委“2006-2007年度文明单位”的奖牌。长江航道局党委副书记方大怀参加了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上,湖北省国资委宣传部田德照、孙宇部长对沙市、监利、洪湖航道管理处的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应更进一步明确目标,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斗志,争取更大成就。长江航道局党委副书记方大怀希望武汉航道局以及沙市、监利、洪湖航道管理处要坚定信心,克难奋进,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文明创建工作中不断创新,使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长江武汉航道局表示,下一步局本部将争创“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沙市、监利、洪湖航道管理处创“湖北省文明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局将进一步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做好“畅中游”这篇文章,为湖北省以及沿江经济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打印 】【 关闭 】【发表评论
   相关链接
  • 长江航道测量中心喜迎湖北省文明单位奖牌
  • 马鞍山通信管理处荣获金家庄区文明单位称号
  • 三峡通航管理局获评全国交通行业文明单位
  • 长航局荣获湖北省“文明单位”称号
  • 湖北省文明委在长航局领导陪同下对长江通信管理局创建湖北省文明单位工作进行检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用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鄂ICP备05006126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信息中心和武汉威仕达软件联合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