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互查阶段的统一安排,6月12日-16日,辽宁省交通厅杨成伍副厅长率领的由辽宁和四川两省交通厅法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对长航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检查。
6月12日,检查组首先听取了长航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在但乃越副局长的主持下,局法规处王乔贵处长向检查组汇报了长航局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法制宣传教育、联合执法等工作情况。
检查组在武汉、南京和重庆,分别听取了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长江航运公安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听取了长航局向部推荐的四个“示范单位”,即黄石海事局、长江武汉航道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重庆海事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并检查了四单位台帐。检查组还深入海事、航道、公安等一线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6月16日,检查组向但乃越副局长反馈了检查意见,充分肯定了长航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基层单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检查组将向部汇报检查情况,并就“示范单位”提出推荐性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