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务管理局“两防”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交通部《关于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李盛霖部长“五个结合”和“底数清、措施实、要求严”的要求,长航局积极组织隐患排查,加强隐患整改,并派出督查组分赴长江沿线督促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通航环境治理和安全隐患整改阶段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相关工作数据
自“两防”活动开展以来,长航局共组织完成了辖区包括66座桥梁、2千余家船公司、366余处取水口、192余座危险品码头在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共投入执法人员90135人次,出动执法船艇(车)32259艘(台)次,排查出安全隐患7934项,完成整改7616项,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6%;航道部门对内部船艇隐患进行排查,共查出各类船机设备隐患179起,已经整改157起,其他22起在年度修船中解决。实施船舶现场安全检查8016艘次,查出各类缺陷59834项,缺陷均进行了整改,滞留船舶88艘次;组织“两防”船员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达15329人次,海事部门进行培训检查评估8422人次。
二、整改阶段工作有序开展
(一)排查公司隐患,开展船员培训。活动中,海事部门督促船公司按“两防”工作要求制定计划开展船舶自查和船员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安排船员培训。船公司对本公司船舶航行安全设备、通讯设备和应急设备都进行了安全自查,目前已基本完成船舶隐患的整改工作。海事部门积极督促辖区内船公司开展自查和船员培训;根据“两防”活动相关要求,实施安全管理体系的船公司,按要求完成了船员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海事部门积极组织了个体船舶船员培训。其中,宜昌、武汉、南京等航道工程局按照要求对内部施工船开展了隐患大排查,组织单位职工开展安全知识及实操技能的培训,由于大部分船员在沿海工地施工,工程局组织专人赴施工工地组织培训,活动期间各航道工程局共培训职工700余人,提高了职工安全意识和实操水平。
(二)积极防止危险货物泄漏。一是加强了对辖区船舶排污阀门进行铅封的专项活动,同时统一辖区内油污水接收船的管理工作,海事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走访船舶单位等形式分别对长江沿线防止船舶污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目前已铅封289艘,完成应封船舶的(应封船舶为310艘)93.2%,污染物接收处理量较以前提高一倍(年接收处理量达到1万吨),扩大了社会影响,提高了船员保护长江环境的意识,防止污油接收环节出现船舶污染事故。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加强危险货物申报的审批管理,提高危险货物装卸监管,在船舶申报和签证时,积极向船员宣传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知识和事故教训,提高船员安全意识;组织举办三期危险货物申报员培训班,培训人员近百人;严格实施到港检查,对不按规定办理申报、签证手续的禁止其进、出港口;要求港口装卸单位避开在高温时段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作业前严格按《船/岸检查表》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重点航段、通航密集区和恶劣气况时的巡航力度,督促危险品船舶按规定选择航路,正确显示信号,保持正规了望,加强与他船联系,积极避让,防止事故发生,防止未申报船舶私自开展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三是加强对危险货物作业单位的走访和检查,加强危险货物作业单位人员应急知识和应急能力的培训,检查作业单位防泄漏设施的配布情况和人员责任的落实情况。
(三)开展水上水下建构筑物专项检查。海事、航道部门对桥梁、船闸、取水口等水上水下建构筑物的通航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相关管理单位进行通报,积极督促管理单位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按要求组织开展桥梁、船闸、取水口等水上水下建构筑物的通航安全风险评估。
对于水上水下建构筑物通航安全方面,海事部门一是对隐患进行分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并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支持,督促桥梁业主积极整改;二是加大桥区桥区通航环境和秩序的治理,保障桥区水域通航安全。如重庆海事局针对辖区白沙沱铁路大桥和重庆石板坡长江大桥的通航孔跨度较小,水流与桥轴线法线夹角过大,船舶航经通航桥孔操作困难,易发生船舶撞桥事故,规定在观音梁水位5米及以上、下行船舶禁止夜间通过大桥,并要求航经这两座大桥的船舶一律实行报告制。如荆州海事局以联合执法为依托,探索建立应急机制,组织长航荆州区段联合执法成员单位和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荆州港务集团等单位于2007年9月6日上午在荆州桥区水域举行了水上联合搜救演习。通过模拟防止船舶失控碰撞大桥桥墩应急救助演习,验证应急预案,提高各单位应急联动快速反应能力,完善了应急反应指挥协调机制。
对于桥梁通航标志整改方面,长江航道部门于9月24日组织有关航道专家,对长江干线航道上的66座桥梁进行逐个“会诊”,开出了每座桥梁桥区助航标志安全的“体检报告”,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要求桥梁建设、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并以公函的形式,及时逐个向桥梁单位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第一阶段隐患排查中有安全隐患的44座桥梁管理(建设)单位送达《关于对桥区助航标志安全隐患实施整改的函》,并再次向各单位进行了宣传,同时各桥梁管理(建设)基本上均按要求填写了《送达回执》。
目前,长江干线桥梁通航标志的整改情况是:
1、关于桥区航标配布及桥涵标、桥柱灯安装:
(1)宜宾长江大桥、泸州泰安大桥的建设单位,目前正在进行桥涵标、桥柱灯的设计工作。
(2)万州一桥、忠县长江大桥已落实桥涵标、桥柱灯及桥区水上航标的设计、设置工作。
(3)李家沱长江大桥、鹅公岩长江大桥、江津长江大桥、马桑溪长江大桥、大佛寺长江公路大桥、重庆石板坡复线桥已委托完成桥区航标配布设计并通过重庆航道局审查。李家沱、鹅公岩长江大桥已和道部门签订桥区水上航标维护协议,落实了桥区航道维护责任,马桑溪、大佛寺长江大桥水上航标维护协议正在签订中,重庆石板坡长江大桥、涪陵长江大桥、云阳长江公路大桥正联系设计单位进行桥区航标配布设计。
(4)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已委托有关单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
(5)夷陵长江大桥管理单位正在落实有关标志的购置和制作。
(6)南京局辖区大跨度桥梁桥柱灯的设置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2、关于桥区界限标的设置:
(1)泸州铁路大桥、泸州公路大桥、隆纳高速公路大桥正与泸州局联系界限标的设置事宜。
(2)巴东长江公路大桥正委托设计单位进行界限标设置及非通航孔安全管理的方案设计。
(3)南京三桥管理单位委托航道部门完成了桥区界限标的设置方案,并正委托航道部门进行桥区界限标的设置。对非通航孔设置了禁航标志以保护桥墩。
(4)荆岳大桥9月27日进行了“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并已于11月20日完成了界限标设置。
(5)荆州长江公路大桥于9月13日完成了界限标设置,11月25日进行了“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查,非通航孔桥墩防撞设施建设工程(助航标志部分)正在实施中。
其它:
(1)苏通长江大桥非通航孔禁航标志的设置方案已通过审查,并委托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设置。
(2)宜万铁路大桥施工单位已将我局文件转发业主单位。枝城大桥管理单位已将我局文件转报其上级单位。
(3)阳逻、黄石、鄂黄长江大桥助航设施实施完毕,经航道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4)重庆观音岩长江大桥、宜昌巴东长江大桥、宜昌夷陵长江大桥、宜万长江铁路大桥、枝城长江大桥、荆州长江公路大桥、岳阳荆岳长江公路大桥、九江长江大桥、安庆长江公路大桥、芜湖长江大桥及铜陵长江大桥等11座重点长江大桥已进行通航安全风险评估。
(四)针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开展重点管理。海事部门对辖区内重点水域、重点船舶进行了治理,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海事部门在重点水域,针对船舶流量高峰期和夜间,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巡航工作,及时纠正船舶违章,改善通航环境,规范通航秩序。航道部门对重点航道加强扫测,及时调整航标,定期对桥标、岸标等进行检查,确保航道畅通;对重点部位安排现场监控,根据水情变化对应急预案进行优化;加强航道行政管理,对破坏航道的行为,特别是非法采砂行为及时协同地方水政和海事部门进行打击。
对于客渡船的管理工作,海事部门积极开展渡船船员培训,采取GPS等手段对辖区渡船进行监控,同时要求渡船首末班报告,实行现场盯防,严格渡船恶劣天气禁航要求,确保渡船航行安全。一是结合“两防”活动在8-9月对辖区的渡船、客船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共检查船舶1261艘次,查出缺陷8567项次、滞留船舶25艘,缺陷主要分布在救生、消防设备、主动力及辅助设备和航行安全等四个方面,分别占总缺陷的18.1%、16.9%、13.7%和8.1%。通过拉网式检查,及时消除渡船安全隐患,确保了渡船安全渡运;二是强化渡船管理“116”机制的落实,加强渡船船员的“两防”培训和教育,提高渡船船员安全意识。三是严格执行渡船首班报告、末班报备制度,积极探索渡船的动态监管,对渡船航行行为进行规范,对渡船渡运情况实施过程监控;此外,通过向部分渡船免费赠送救生衣,继续推行20米以下渡船强制穿救生衣制度;开展江心洲农忙渡口普查并对外公告,提醒过往船舶加强了望、谨慎会让,防止碰撞;加强江心洲水域的巡查,防止出现私渡或超载现象的发生;强化恶劣天气情况客渡船现场盯防,恶劣气况下的渡船禁航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对于小型船舶的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小型船舶数据库,对6755艘小型船舶采取了“必看、必查、必管”的监管措施,并坚持四句话方针(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多帮扶、少罚款),推行四句话的长效机制(政府牵头、各方联动、严管真帮、船主自律),落实四项制度(巡查制度、限航限载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分类监管制度)。通过开展船员安全技能培训,提高船员素质;针对小型船舶现状,加强对船舶的现场监管工作,积极对查出的缺陷进行整改,提高船舶安全系数。
(五)全力做好三峡库区蓄水安全管理工作。通过提前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确保三峡库区蓄水期水上安全、畅通、平稳、有序。海事部门派出重庆、三峡、宜昌三局海巡艇驻点监守,同时加大现场巡航检查和安全宣传力度,向船舶、港口码头等相关单位通报三峡水库蓄水情况,特别在三峡库区库尾回水变动区,做好了船舶防触礁、防搁浅的相关工作,长江中下游加强了浅险航段的巡查力度。航道部门根据水位回落情况,及时调整标志,在9月25日至10月23日近一个月的蓄水时期内,长江航道干部职工精心组织,全力维护,出航检查4004次,航道探测2415次,航标调整3197座次,测量682.51换算平方公里,航道疏浚529500万立方米,发布航道维护情况通报28期,有效防止了搁浅事故的发生,确保了蓄水期水上交通安全。
(六)提高航标配布和管理效果。航道部门每日对航道水深情况进行测量,对重点航段进行扫测,针对水深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航标,并将航标调整情况通过长江水上安全信息台发布航道通告、航道通电、甚高频电话通知等方式向过往船舶通报。今年长江干线中高水位持续时间较长,河床淤积严重;长江中游地区又遭遇了50年少见的秋旱,本届枯水期航道形势十分严峻。另外,长江干线部分河段航道维护标准的提高及三峡库区下泄流量调节等诸多因素也有一定影响。航道部门通过水情及航道测图资料分析,确定了2007-2008年枯水期长江干线航道维护的重点为铜鼓滩、胡家滩、三角碛、猪儿碛、芦家河、枝江、太平口、窑监、武桥、戴家洲、牯牛沙、张家洲南(上浅区)、太子矶、黑沙洲南、丹徒直、福姜沙南等16个水道。为了保证枯水期长江航道安全畅通,共安排18艘疏浚船舶和15个勘测处(测量队)进行航道的测量和疏浚施工。目前,长江干线枯水期航道维护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
(七)活动宣传形式多样。长航系统各单位积极强化“两防”工作的学习和宣传,宣传形式多样,海事部门利用签证等形式向船方进行“两防”活动宣传,在网站上开辟了活动专栏;航道部门通过拉横幅、走访、去函等形式对过往船舶、桥梁业主单位宣传“两防”活动要求;通信部门通过长江水上安全信息台对长江全线对“两防”活动进行系列报道,及时对船方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八)积极应对滑坡险情。海事部门加大现场巡查和宣传,提醒过往船舶尽量远离滑坡体水域航行;及早撤离滑坡体附近渡船、渔船、码头;做好滑坡体附近人员转移的维护工作;加强安全预警,及时向过往船舶发布安全信息,组织召开辖区船公司安全会议,通报滑坡情况,督促船舶及船公司随时掌握动态,高度戒备,确保安全;航道部门在滑坡体上下增设浮标,标明滑坡体区域,提醒过往船舶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尽量远离滑坡体浮标航行。
(九)加强引航安全管理。长江引航中心努力做到“两防”与日常性工作相结合、与洪水期安全工作相结合、与本站的引航辖区特点相结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7月1日至11月15日,引航中心共引领船舶11934艘次(同比上升9.3%),特种船舶1200多艘次,发生负次要责任的等级事故一起(国轮引航),上报事故率为0‰,安全形势稳定。
三、加强督查,强化效果
为保证整改阶段工作的顺利完成,2007年10月12日长航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两防”专项整治活动督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上中下游三个督查组于10月16日至25日对长航系统各单位“两防”活动进行了督查,督查采取听、看、访、问的形式,通过督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台帐记录不规范、通航安全风险评估开展不平衡、活动宣传参差不齐、非法采砂的管理力度有待加强等7各方面的问题。督查组对有关单位下达督查意见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记入年度安全考核。
四、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两防”活动相关要求,在下步工作中,长航局要集中力量研究如何将“两防”活动转入长效机制。
(一)海事部门研究船员培训评估机制,重点将渡船船员的培训纳入其中,加强对每年两次的渡船船员培训工作。
(二)研究建立危险货物作业单位的应急管理机制,将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危险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纳入长效管理。
(三)继续加大对水上水下建构筑物、重点水域通航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积极与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协调,随时汇报有关情况。
(四)研究三峡坝区以及两坝间航行船舶、待闸船舶的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坝区通航安全风险评估,确保两船闸和坝区通航。
(五)对于非法采砂管理工作,要与地方水政部门建立长期合作模式,在联合执法工作基础上,进行海事、航道、公安联动执法长效机制。
(六)积极探索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机制,建立定期走访和座谈工作模式,结合联合执法,提高长江安全管理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