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安徽段(芜湖白茆沙水道高安圩至凡家矶水道慈湖河口之间通航水域)船舶定线制规定,预计2005年10月1日实施。这是2004年成功实施“慈湖河口至汉口航段航路变更”后的再次航路改革。此次“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在上次取消了西华山横驶区、曹姑洲横驶区、弋矶山横驶区、山西咀横驶区的基础上,再次取消慈湖河口横驶区、汤沟横驶区。芜湖至南京航段的两次航路改革,动作之大。2004年实施“慈湖河口至汉口航段航路变更”,芜湖至南京航段保留了慈湖河口横驶区,其焦点在于黄洲新滩水域左舷会船困难。此次航路改革虽然没有完全分流黄洲新滩的船舶航行,但开辟小黄洲左汊和乌江水道已经大大减少了船舶在黄洲新滩水域对驶相遇的机会,缓解了黄洲新滩水域船舶会让的复杂性。“慈湖河口至汉口航段航路变更”实施一年来,船舶已经适应了航路改革,船舶之间的交叉相遇减少了,交通事故减少了,上行船舶(船队)克服了西华山至四褐山、芜湖礁板矶航段的操作困难,采取安全措施,保障了航行安全,同时积累了丰富的改革经验,应该说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实施的时机已经成熟。 “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即便开辟了小黄洲左汊和乌江水道,由于该水道受到水深限制,深吃水船舶和进出马鞍山港口作业的船舶(船队),仍要在小黄洲南漕继续上行,黄洲新滩水域仍然要存在左舷会船的问题。纵观小黄洲左汊和乌江水道的航道水深和船舶分流情况,整体考虑诸多因素,“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和实施前(目前的航行、航路规定)比较,通航环境会更加改善,航行秩序会更加好转,航道会更加畅通,航路改革也会受到驾驶人员的认可。 在即将实施“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的时候,解读其“规定”,有利于驾驶人员认真学习规定,执行规定,避免发生违规现象,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在这里本人就学习“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的体会和同行们一起交流。 此次“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在规定和原则等方面与江苏实施船舶定线制很多方面是相同的: 1、各自靠右航行原则 芜湖至南京比较复杂的航段,是和洲至大箭山航段,它涉及到几个水道各种类型船舶的航行及航路选择、部分船舶要进出马鞍山港口作业,无论怎样靠右航行的原则是不变的,包括在黄洲新滩会让困难的水域必须执行靠右航行原则。设置黄洲新滩警戒区只是对该水道执行相关航行会让规定,并不说明船舶在此段可以穿越航道沿右岸航行。以往没有开放小黄洲左汊和乌江水道时,有些地方船舶因需要进入小黄洲左汊,此次航路改革,小黄洲左汊、乌江水道为上行船舶的单向航道,下行小型船舶确实需要进入时,必须遵守靠右航行规定,主动避让。 2、大小船舶分流 下行船舶在芜湖大桥下行时实施大小船舶经过大桥第11孔或第12孔分流航行,缓解了芜湖大桥第11孔实施上下行船舶双向通航的压力。此次航路改革开辟第10孔为上行推荐航路通航桥孔,第11孔为大船上下行船舶通航桥孔。芜湖至南京航段在有限的水域也设置了小型船舶上行推荐航路,实施船舶分流,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船舶的交通效率。 在分隔线左右两侧各100米范围内设置深水航路,深吃水船舶与其他船舶分流航行。 3、减少航路交叉 “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取消了慈湖河口横驶区和汤沟横驶区,船舶交叉相遇的状况完全没有了,船舶之间的会让意图非常明确。 4、过错责任制原则 江苏定线制实施过错责任制原则,最大好处是顺航道行驶船舶的安全会让有保障,长江的“快速通道”、“黄金通道”逐步得到体现。定线制的实施给驾驶人员的航行避让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增强驾驶人员的避让意识。“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更加规范驾驶人员遵守“规定”确保安全航行。 5、船舶航经警戒区、驶经支叉水道、航经桥区水域、停泊区、锚地、靠离码头、进出锚地等行为需要我们按照定线制的规定认真执行。 6、“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对正常航行的上行航速也作出了规定:“船舶上行航速不得低于4千米/小时”,这与江苏实施船舶定线制是相同的。当前航运事业蓬勃发展,部分船舶不顾安全过分追求经济效益,严重地阻碍船舶的交通效率,这次“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对航速作出规定,更加规范了船舶的航行行为。 解读“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它与江苏实施船舶定线制又有许多不同的方面: 1、考虑到黄洲新滩靠右航行的会让困难,利用小黄洲左汊和乌江水道的天然河道优势实施船舶上下行分流,但“受小黄洲左汊、乌江水道水深限制的上行船舶应从小黄洲南侧、凡家矶上行通航分道通过”,这和江苏实施船舶定线制是有所不同的,船舶分流的灵活性较强。即便小黄洲左汊和乌江水道满足船舶航行要求,进江海轮受到吃水限制只能常年航行在小黄洲南侧和凡家矶水道,准确地讲,黄洲新滩水域不是下行船舶的单向通航水道。 由于马鞍山港口作业的需要,有些上行船舶(船队)需要进入马鞍山港口作业,如装卸货物、船队加解驳船作业完毕,需要继续上行时,又不能下行至乌江水道下口再调头上行进入乌江水道航行,必然存在船舶要在黄洲新滩会船。 2、由于河床的水深影响,海轮进江不能按照规定的通航分道航行,但又不能违背“定线制”规定,在通航分道的分隔线左右两侧各100米范围内设置了深水航路,供深水船舶选择使用。这和江苏实施船舶定线制海轮(或深吃水船舶)航路是不同的。具体的航路设置标准:芜湖长江大桥以下深水航路维护水深与该通航分道水深相同,芜湖长江大桥以上航路每年5月1日至11月15日维护水深为6.5米,其他时段维护水深为4.5米。 3、在上行通航分道北侧能够满足小型船舶安全航行时,设置小型船舶推荐航路,航宽100米,水深不小于3.0米。芜湖至南京航段推荐航路没有连续性,即:东埂至山西咀航段上行通航分道外侧设置小型船舶上行推荐航路。这与江苏定线制设置上、下行推荐航路是有所不同的。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还规定在未设置推荐航路的航段,小型船舶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通航分道外侧水域航行。 4、船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驶入航行条件受到限制的通航分道,让船舶充分选择航路,但前提是航行要安全、驶入前要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这与江苏实施船舶定线制略有不同。 解读“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有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广大的驾驶人员了解其特点,弄懂其规定,在实施中掌握要领,确保航行安全。 1、 航行警戒区 黄洲新滩由于它的河道特点,水流扫弯,尤其是在中洪水位期水流急,扫弯水向黄洲新滩困压厉害,“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实施船舶靠右航行,此段只能左舷会船。航路改革后大部分上行船舶实施了分流,但仍然存在部分船舶要在黄洲新滩会让的问题,这次“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把此段设置为警戒区,它和江苏实施定线制的警戒区有所不同,黄洲新滩警戒区船舶执行相关“规定”航行,水域范围:上界为黄洲头,下界为神龙洲;甚高频无线电话联系点:下行船舶在东埂以上,上行船舶在小黄洲锚地下界限浮标以下。警戒区航行规定与江苏定线制相类似的航段(如尹公洲航段)的单向控制等让规定有所不同。江苏定线制的等让规定为“逆流船舶等让顺流船舶、拟驶进的船舶等让正在驶出的船舶、拟始发的船舶等让正在通过该水域的船舶”,“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上下行船舶互会左舷,禁止船舶追越、齐头并进,在警戒区水域没有具体的等让规定。这里要特别提醒驾驶人员注意,上下行船舶在警戒区水域的会让,一方面会让的方向不能改变,靠右航行互会左舷,另一方面上下行船舶要充分认识该水道的水流影响会给船舶操作、会让带来的困难,做到相互配合,主动避让,以策安全。 解读“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要确保黄洲新滩的航行安全,航行此段的船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针对此段的航道水流特点,采取保障船舶操作控制能力的措施,使用安全航速,合理控制好自身的船位,在不违背“规定”的情况下,下行船舶也可以采取适当减速配合避让等措施,避免紧迫局面的发生。上下行船舶在经过黄洲新滩水域之前,不能一味要求他船避让,有些时候船舶之间的联系可能不畅,有些船舶一意孤行,违章航行会对他船安全带来威胁,必须引起驾驶人员的高度重视,谨慎驾驶。 陈家洲航行警戒区,它的航行、避让原则和规定,与江苏定线制的有关要求是一样的,航行中要严格遵守规定。 2、 大桥水域的通航要求 “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涉及芜湖大桥的改革份量较大,定线制实施靠右航行原则,第12孔(原上行船舶通航桥孔)为小型下行船舶通航桥孔,利用大桥有效资源实施船舶分流,这也是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又一成功之处,第10孔为上行推荐船舶通航桥孔,第11孔为上、下行船舶双向通航桥孔。 解读“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芜湖大桥的通航要求:第11孔(原下行船舶通航桥孔)为深吃水船舶、船队通航桥孔,禁止在第11桥孔水域会让;上行船舶应在大桥下2000米以下安全水域等让;经过第11孔的上、下行船舶应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其联系地点:上行船舶在曹姑洲以下水域,下行船舶在三坝以上水域;吃水受第10孔及引航道水深限制的船舶需由第11孔上行通过的应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需改变通航桥孔的,应提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解读“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船舶之间的交叉会让没有了,西华山至四褐山航段、芜湖礁板矶等急流航段的操作、避让困难解决了,实施过错责任制原则更加规范了船舶的航行行为,芜湖至南京航段的航行秩序将会有新的变化。江苏实施定线制后,海轮可以全天候航行,“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进江海轮的航路在“规定”中得到保障。 “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在实施初期,船舶和驾驶人员有一个适应的过程,相关规定要靠广大的驾驶人员去学习、去理解、去遵守、去相互配合严格执行。在实施时也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乌江水道和小黄洲左汊的航路特点、水深、流态需要我们分析、摸索、了解,“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实施,航标会作些相应的调整,有些航路(如小黄洲头至宝红庄航段)长期为下行船舶航路,“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改为上行船舶航路,其航行特点也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和摸索。 “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是继江苏实施船舶定线制后又一大的航路改革,我们期待正式实施,更加期待芜湖至南京航段的航行环境更好,航行秩序更规范,航道更畅通。“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必将推动芜湖至南京航段快速畅通化,交通秩序规范化,必将为下一步长江下游芜湖白茆沙水道高安圩以上航段实施航路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