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再完善的防腐制度体系,都需要监督来保证。只有监督到位,才能使制度更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长江航道局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将廉政监督延伸、贯穿于航道基础设施建设的全过程,编织了一条无缝监督链,真正实现了权力的分散、制衡与阳光操作。
廉政监督“紧盯”工程现场
“我们在东流航道整治工程中,探索实施了纪检监察派驻制。由长江航务管理局和长江航道局两级纪委,选调懂工程技术和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的人员,组成廉政监督组,派驻到东流工程现场,对工程建设实施面对面、全过程的监督。这种做法在航道基础设施建设中是第一次。”长江航道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彭松柏介绍说。
派驻东流航道工程现场的廉政监督组,不仅要对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还要参加工地例会、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等工作,协助参建单位开展不同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帮助参建单位建章立制,并在主要材料采购时,会同有关单位对材料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
“在对创优质廉政示范工程项目派驻廉政监督员的基础上,我们又向投资4个多亿的8000方耙吸式挖泥船建造项目派驻了廉政监督员,为工程的优质建设提供廉政保证。”长江航道局机务处处长陈源华说
质量问题举报有奖
彭松柏告诉记者:“2000多公里的长江干线航道上,有几十个航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同时进行。为扩大外部监督网络,我们建立了隐蔽工程质量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劳务人员对质量问题进行举报,并对举报者予以重奖。”
“如果一位农民工年收入在2万元左右,他举报了工程建设中的质量或廉政问题,我们给他的奖励可能多达2万元,等于他的一年的收入总和。重奖之下,劳务人员会积极举报质量或廉政问题,好比几千双眼睛时刻监督着质量和廉政问题。”长江航道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何传金笑着对记者说。
据悉,东流航道整治工程建设中,长江航道局还定期组织外部会计事务所,深入工程建设一线进行财务审计,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把事后审计变为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针对审计检查中发现的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聘请业内权威专家组成工程咨询专家组,对涉及较大设计变更的工程,进行现场踏勘,从技术上对变更进行把关,对变更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予以确认,以形成合理的变更方案,有效地防止了变更环节可能滋生的腐败。
工程监理深度介入
据承担了许多航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任务的长航监理公司总经理李国强介绍,为避免影响监理工作的公正客观,长江航道局一贯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为监理单位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在监理公司与施工单位之间建立起人情关系“隔离带”。“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力求深度介入,突出细节控制,为工程质量、廉政、安全增加了一道坚实的保障。”
李国强说,以东流工程为例,长航监理公司在实验检验的基础上,对每批抵岸的砂、石料(碎石)增加了上船检查程序,凡是含泥量超标、粒径不符的一律不准卸船,就地清退,把住了材料源头控制关。工程施工中,长航监理始终抓住沉排(铺)、筑坝、护岸等功能性结构工程、关键工程部位、重要隐蔽工程、重点工艺过程等关键环节,加强旁站和抽检,确保旁站到位、抽检及时,保证了监理工作严格、细致。
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将长江航道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各个步骤、各个环节、各个层面都暴露在“阳光”下,公开、公正、透明、规范,正逐渐成为每一个航道建设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也成就了几千公里的长江干线航道上越来越多的“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