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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阳光采购  规范从政行为  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来源:航运公安局   作者:长江航运公安局   日期:2007-09-05
 

    “实现全面跨越式发展建设,实现警务工作基本现代化”是新体制长航公安发展的总目标、总要求。围绕这一总目标,我们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己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营造有利于长航公安事业发展的氛围,实现了廉政建设和公安改革、发展的良性互动。

    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履行职责

    体改前,长江航运公安机关由于受体制、经费的制约,基础设施差、公安装备落后。体制改革后,为解决制约长航公安工作发展的装备落后状况,在交通部、长航局领导的重视、关注和支持下,长江航运公安机关每年用于物资采购的资金近1700万元。如何用好这一大笔资金,如何避免在物资采购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公安工作需要,保证在廉政上不出问题,让上级领导放心满意。为此,我们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纪委书记、纪检、财务、审计、装备部门人员组成的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对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要求严格控制预算,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实施。局纪委按照局党委提出的“两个实现”目标,围绕大宗物资采购工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增强服务的自觉性。自觉的将反腐倡廉工作与发展建设大局结合起来,努力为发展营造好环境,为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二是增强服务的主动性。按照“促发展、抓规范、重预防”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指导,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三是增强服务的有效性。针对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业务范围广,加强学习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法规,争做内行,充分有效地行使监督权。

    坚持教育为先  形成自律机制

    教育对廉政行为的养成发挥着导向作用,是构筑拒腐防变保障机制的第一道屏障。为筑牢采购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防线,领导小组立足于教育,着眼与防范。为此,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不懈地有针对性的对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把廉洁守纪教育作为一项持久的工程贯穿于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帮助和引导采购人员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在采购工作筹备之初,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就针对物资采购领域易发的违规违纪行为特点,要求采购人员做到不接受客户宴请、不接受客户礼品、礼金,珍惜手中权力,保持清醒头脑。在每项大宗物资项目采购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都要召开碰头会,沟通思想、交流情况、研究问题、严明工作纪律。反复经常性的教育,遵纪守法的观念在全体采购人员心中牢牢扎根,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如在外实地考察中,谢绝供货商数十次吃请,切实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几年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拒吃请67次,拒收和上交礼品礼金2万余元,真正做到了拒腐蚀永不沾。采购人员的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受到供货商一致好评。

    完善制约机制  规范采购行为

    制度防腐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是构筑拒腐防变保障机制的第二道屏障。为规范采购行为,做到用权有约束,行为有规范,保证物资采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一是建立完善制度,规范采购程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采购物资涉及品种广(百余种)、量多、批次多(约400批次)、金额大的特点,认真研究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法规,结合采购工作实际,以清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为出发点,以“不能腐败”为目标,以阳光操作为导向,以源头治腐为总体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了《长江航运公安局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长航公安局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试行有关规定》、《长航公安局招投标实施细则》、《采购、招标工作纪律》、《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度的建立规范了采购方式、招投标程序、信息公开、合同管理,资金结算等环节,明确了责任,进一步规范了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堵塞了漏洞,防止了违规违纪行为,保证了物资采购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健康有序的进行。二是加强采购工作过程管理。每一个大宗采购项目都成立由财务、装备、纪检和使用单位部门人员组成的项目采购工作组,并根据各类采购物资的采购特点,分别制定了公开招投标采购、集体采购、询价、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采购方式。凡采购资金3万元以上,都必须实行招投标,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凡实行招投标采购项目,引入竞争机制,至少邀请3家以上的供货商参与竞标,由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参加全过程监督,确保招投标程序规范、合法。如在警用车辆等大宗物资采购工作中,为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和透明度,采取在当地主流媒体发布采购公告,引入实力强,信誉好的一级代理供货商。中标单位确定后及采购完成后,还分别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对采购物资达不到招投标金额的,坚持集体采购方式,采取对供货商进行实地考察,按照“货比三家、竞争性谈判、质优、价低” 的原则,选择性价比最高最好的供货商。凡单一来源采购,除与供货厂家进行询价谈判,做好市场调查,走访有关用户进行咨询,确保质优价廉。三是严格遵循工作纪律。局党委率先作出廉洁承诺,班子成员不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基本建设工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局领导、采购工作人员坚决做到不向招投标小组推荐投标商、供货商,不指定关系单位或产品。在采购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三年来,节约采购资金443万余元,节约率为8.7%。

    强化监督机制  实行民主决策

    监督是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是推动教育和制度落实的有效措施,是构筑拒腐防变保障机制的第三道屏障。加强监督是采购工作小组在大宗物资采购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治本抓源头的着力点。为降低采购、管理运行成本,防止不廉洁行为,在采购工作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坚持严格监督、严格管理,“阳光运作”、层层把关和“民主决策”原则,加强对采购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杜绝了暗箱操作、行贿受贿等现象,未发生或发现一起违纪违法问题。

    一是健全决策体系。对大宗物资采购的决策,直接关系质量,采购成本,为防止随意决策、盲目决策、滥用权力、决策失误和决策腐败问题发生,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用权行为的监督,引入了市场调研、专家咨询、专家论证等机制,充分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开度。如在供货商的选择决策方面,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作出决策,在此基础上确定信誉高、实力雄厚的供货商,实践了决策的民主和科学,杜绝了“一言堂”的决策状况。二是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对实行招投标程序的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引入竞争机制,尽可能增加参与投标的供货商的家数,中标单位由招标专家小组集体评标确定。三是开展市场调查,熟知市场“行情”。几年来,我们坚持组织采购工作小组人员开展市场调查,对有关采购项目供货商进行考察,降低采购成本。四是加强对采购后的跟踪监管,建立采购物资和固定资产台帐,严把货物验收关,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

    大宗物资采购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我们将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规范大宗物资采购行为,务求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让上级领导放心,让广大民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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