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发展的日益重视,交通部对长江干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我局的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也在逐年增多,截止目前,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共有18个,基建计划累计投资额3.9亿。针对这种投资大、项目多的情况,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廉政工作就尤为重要。在交通部基本建设廉政现场工作会议后,我局分别组织党委中心组成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传达了交通部基本建设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在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的重要讲话和廉政先进经验后,对下半年基本建设廉政工作提出了要求。
今年,我局按照交通部、长航局“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中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构建工作融于到基建廉政建设工作中,从抓好教育、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入手,规范基建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优质廉政水平。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廉政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拒腐意识。
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实践让我们认识到加强对基建管理人员廉政教育是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廉政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采取的教育形式为:
(1)以纪委书记上党课的形式,教育全局基建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以分管基建工作的领导为对象,通过组织参加党风廉政工作会和基建廉政经验交流会等各种会议,学习会议文件、领会会议精神,以此增强分管领导的廉政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其他基建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廉政规定当好向导,做好榜样。
(3)以基建从业人员为主体,通过分管基建工作的领导主持基建工作会和部门处务会,传达上级基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讲评月度廉政工作情况,同时纪委部门不定期地开展廉政建设形势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案例警示教育,督促基建工程管理人员增强廉政意识。
(4)分层次开展廉政教育谈话。局党委对分管基建工作的领导,纪委和分管基建工作的领导对基建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警示,防止基建管理人员发生违纪问题。
二、完善管理机制,使基建廉政工作规范有序。
今年,在总结多年来基本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我局严格执行基建工程项目双合同,进一步完善廉政工作管理机制,使全局基建廉政管理工作不断得到规范。
(1)完善基建管理和廉政工作责任体系。我们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实行了层层签定目标管理和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明确基本建设任务目标和廉政建设责任。
(2)坚持“双合同制”。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既涉及设计、施工与监理,同时又涉及土建、设备采购与安装,我们在分项签定合同的同时,坚持签定《廉政协议书》,使双合同覆盖率达到100%。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我们实行合同谈判人员签字登记制度,要求参加谈判的人员对合同条款负责。
(3)坚持招投标制,增加招标工作透明度。今年来,我们在汉口至南京数字传输系统工程和南京至上海数字传输系统工程的光设备招标过程中,将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一起印发,使投标单位在了解招标内容的同时,对评标办法做到心中有数,投标单位能够根据自己的投标文件,对照评标办法,知道自己的基本得分情况,从而增加了招标工作的透明度。
(4)完善合同管理,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我局,无论是勘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我们坚持按合同办事,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确保合同条款的严密性,执行合同的严肃性,定期对照合同内容,检查工程进展情况。
(5)规范基本建设操作程序,提高基本建设管理水平。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管理,结合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和建立惩防体系,我局制定《长江通信基建管理规范》,以基建操作流程为基点,从基本建设管理原则、工程项目管理、物资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廉政监督、廉政教育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使之成为局基建管理的工具书。二是在规范管理流程的基础上,我局正在加紧制定《长江通信基本建设通信设备招标工作范本》,成立工作范本课题组,制定基本建设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定以及严格执行招标工作程序、工作纪律的规定。
三、加强监督管理,将基建廉政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监督制约,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廉政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年初,局分管基本建设的领导与纪委书记共同协商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廉政工作。计划基建处将年度工作计划通报给纪检监察办公室。从而形成基建主管部门主动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做好基建工程管理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基本建设管理工作中,我局还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审计、财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确保基建工程项目健康顺利实施。
(1)加大对基建分管领导的监督。在我局,除组织部门在班子考核时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外,局纪委还规定每年年终,各基建分管领导要根据年初签订的责任书向纪委述职述廉,以此增加基建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
(2)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审计,确保工程项目具备开工条件;适时进行在建项目的审计,及时掌握建设资金的流向,把好资金使用关;细致做好竣工决算审计,确保建设资金使用的合理、规范。
(3)建立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我们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每项工程项目,都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对整个工程项目负责。对于资金拨付、设计变更等方面的管理,发挥项目责任人的作用,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层层把关,从而杜绝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4)探索管理体制和工作方式的改革。今年,局在基建管理体制和工作方式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组建汉宁、宁沪数字传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部,实行“管建分开”。项目部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实施工作,按“交钥匙”方式全程负责,基建部门负责业务管理、检查指导。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实行决策与执行的分离,从而实行权力合理配置,防止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结合新的建设管理模式,按照上级对汉宁、宁沪工程作为依托项目优质廉政示范工程的要求,以及质量年活动对通信质量通病治理的要求,明确本工程作为我局创建“双优”工程的示范项目,质量通病治理的示范项目。
(5)纪检监察参与工程项目监督的范围逐步扩大,方式逐步创新。纪检部门除参加基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督外,近两年,监督范围还扩大到资质预审和重要合同的谈判。
四、主要成效
通过不断深化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廉政工作,我局基建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1)党委、行政十分重视基本建设领域廉政建设。近两年来,每年都专题召开基本建设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2)干部职工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无论干部职工,还是基建管理人员,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廉政工作越来越重视,形成了主动参与、抓好落实的良好局面。
(3)增强基建管理部门主动抓廉政工作的自觉性。通过抓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廉政工作,我局基建主管部门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廉政工作作为自身工作职责的重要部分,融合到具体业务工作中。他们积极与监督部门互通信息,主动要求纪检监督,为基建廉政监督创造了便利的工作环境。
(4)招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在招标工作中,能公开招标的,一律不得采取邀请招标,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从而使招标工作接受投标单位及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基建部门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对外公布举报地址、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范围。
(5)资金拨付程序严谨有序。资金拨付根据我局制定的《长江通信管理局基建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明确原则,严格程序,实行基建主管部门、财务和审计等部门层层把关,确保基本建设资金运行安全。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资金的拨付管理,局基建处与财务部门针对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实际,制作了《基本建设项目拨款通知单》和《基建施工(设备)进度付款通知单》,建立由现场管理、监理、项目负责人、部门和分管领导层层把关的资金拨付制度。
(6)监督制约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以往谈到监督时,人们认为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而现在,不仅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财务、审计等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廉政监督作用也日益明显,就是在基建管理部门内部,也把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加强基建管理的重要环节,从而使我局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廉政监督机制得到完善,整体作用得到发挥。
几年来,我局在基建工程项目中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在肯定基础设施建设廉政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感觉到随着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入、监督范围的不断扩大,纪检监察人员的基建管理知识、财经法规知识还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要加大监督人员对基建管理、财经法规方面的学习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工作业务能力,使全局基础设施建设廉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