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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航职工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需知
来源:航运公安局   作者:   日期:2007-12-26
 

  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1月1日起,武汉市常住居民可以办理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

  1、什么是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

  开办内地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是为不断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的紧密联系,由中央政府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确定的一项范围不断扩大的政策措施。经国务院批准开办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后,居民可按需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申请人领取证件后,可按签注规定期限自行往来港澳地区。

  2、办理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有哪些便利?

  (1)简化了证明材料。申请赴港澳探亲、商务、团队旅游、就学就业以及其他非公务活动,均需提交与申请事由有关的证明材料。个人港澳游则简化了证明材料,除国家工作人员外,只需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无须再提交内地或港澳地区出具的与申请事由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不必由旅行社组团出境。申请人直接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就可以直接从开放口岸出境前往港澳地区旅游。

  (3)出入港澳更加方便。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签发个人旅游("G")签注,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1年一次、1年二次四种,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又申请新签注的,原有效签注将被注销。持证人不得同时持有前往同一地点的两个签注,也不得同时持有两本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3、个人港澳游与团队游的区别?

  (1)申请时提交的资料不同,团队旅游须先向旅行社报名,在申请时提交旅游发票,个人港澳游不需要。

  (2)出境方式不同,团队旅游须由旅行社组团出境,个人港澳游可以自行出境。

  (3)签注的类别标志不同,团队旅游为"L"签注,个人港澳游为"G"签注。

  4、港航职工如何办理个人港澳游有关手续?

  港航职工(申请人户口页"服务处所"栏标注为长航系统有关单位的)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长航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武汉市江汉区黄陂街10号)提出申请。申请个人港澳游须提交: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

  该表可以到长航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也可登陆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网(www.cjhy.gov.cn),下载该表(使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

  (2)到受理机关进行数码照相,提交小2寸数码相片1张;

  (3)交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的意见。

  5、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二次有效签注40元。

  6、国家工作人员是否还须提交主管部门意见?

  特别要指出的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确定的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涉密人员等,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G),仍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

  7、内地居民前往港澳有哪些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批准其出境: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因在港澳地区违法犯罪被遣返回内地,公安部将根据其危害后果在1至5年内限制前往港澳,限制期间内申请的,不予批准。

  8、个人赴港澳游要注意什么?

  个人赴港澳旅游开办后,人们到港澳地区旅游将更为便利和频繁。公安机关提醒前往港澳旅游人士,一定要遵守当地的法律,并在签注有效期内进出港澳地区。对在港澳地区违反当地法律,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及行骗等从事非法活动人员,或者逾期不归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1至5年内不再批准其出境的申请。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骗领证件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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