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属国家规费。依据国家法规和交通部文件规定,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由长江航道局负责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受该机构委托无权征收长江干线航养费,同时,也不得阻挠其航养费征收稽查工作。
长江航道局下设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征稽处,辖重庆、武汉和南京三个中心征稽站和泸州、宜昌二个处管站以及沿江24个征稽站,有的征稽站还下设征稽分站和征收点。同时,还在长江沿线重点水域设立了长江干线航养费稽查站。
长江干线航养费征收稽查机构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宣传国家征费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具体执行长江干线航养费的征收工作;依法对在长江干线上航行的船舶进行航养费缴纳情况的检查;对违反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征收法规的缴费人按照有关条款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