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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使用甲类药品、乙类药品和非目录药品有何规定?三类药品的费用有何区别
来源:长航总医院 作者: 日期:2007-12-26
医院为医保患者实施诊断和治疗用药时,应先使用《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后使用乙类药品,最后使用因诊疗必需使用的非目录类药品。在选择使用乙类或非目录内药品时,须经患者同意并签字。
住院和急诊抢救时,使用甲类药品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支付,使用乙类药品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以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支付。在职人员自付比例18%,退休人员自付比例为14.4%,使用非目录内药品时,全由患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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