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长航 航运动态 长航政务 网上办事 公共服务 沟通你我 行业文化
您的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就医指南
医院使用甲类药品、乙类药品和非目录药品有何规定?三类药品的费用有何区别
来源:长航总医院   作者:   日期:2007-12-26
 
  医院为医保患者实施诊断和治疗用药时,应先使用《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后使用乙类药品,最后使用因诊疗必需使用的非目录类药品。在选择使用乙类或非目录内药品时,须经患者同意并签字。

  住院和急诊抢救时,使用甲类药品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支付,使用乙类药品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以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支付。在职人员自付比例18%,退休人员自付比例为14.4%,使用非目录内药品时,全由患者自付。

打印 】【 关闭 】【发表评论
   相关链接
  • 医保患者出院结帐有那些程序
  • 医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有哪些程序
  • 医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有哪些程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用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鄂ICP备05006126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主管建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