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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指南
来源:长江海事局   作者:   日期:2007-12-27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  
实施机关:   交通部 受理岗位:  
受理部门:   长江海事局 申请人:   业主单位
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的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说明进入的原因、具体靠泊方案及有关安全措施
2、当地查验单位、军事主管部门、口岸管理部门的会签意见
3、港口、水域通航状况专家评估意见(必需要时)
[承诺时限]

4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国发[1985]113号) 2、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 3、关于实施《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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