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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指南
来源:长江海事局   作者:   日期:2007-12-27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船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证书遗失、损坏补发  
实施机关:   长江海事局 受理岗位:   长江船员考试中心受理人
受理部门:   长江船员考试中心 申请人:   船员、船公司、船员培训机构
办理结果:   申请予以许可的,签发培训合格证;申请材料可以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1、填妥的《长江海事局办理海船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工作单 》
2、《证书遗失/损坏补发个人申请表》一份
3、证书遗失声明或海损海事公告一份
4、证书遗失、损坏情况书面说明一份
5、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光纸证件相片1张(申请合格证书)
6、海员专业、特殊训练合格证影印件一份
7、身份证影印件一份
[承诺时限]

3个月

[收费标准]

20元/证

[办理依据]
1、《办理船员证件管理规则》
[办理条件]
1、申请证书系长江海事局签发,申请证书损坏补发者应交回损坏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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