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散装液体货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再有效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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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长江海事局 |
受理岗位: |
长江船员考试中心受理人 |
| 受理部门: |
长江船员考试中心 |
申请人: |
船公司、船员培训机构 |
| 办理结果: |
申请予以许可的,签发培训合格证;申请材料可以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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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
1、 填妥的《办理海船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工作单》一
; 2、 填妥的《长江海事局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知识更新培训申请表》一
3、 有效的《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一
4、 现持有的特殊培训合格证及其影印件一
5、 身份证件影印
6、 近期免冠、正面、光纸证件相片1张(申请合格证书
7、 12个月内体检的《海员体格检查表
8、 《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按规定需提供者
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表明其适任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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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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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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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考试费80元/人,评估费80元/人,补考减半;证书工本费1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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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 |
| 1、《办理船员证件管理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散装液体货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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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
| 1、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培训和评估; 2、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3、五年中不少于十二个月的散装液体货船任职服务资历; 4、任职安全记录良好; 5、签发新证需交回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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