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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指南
来源:长江海事局   作者:   日期:2007-12-27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内河《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签发  
实施机关:   宜昌海事局 受理岗位:   监督员
受理部门:   海事政务管理办公室 申请人:   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
办理结果:   申请考试予以许可的,签发《准考证》;申请证书予以许可的,签发内河《船员职务适任证书》;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1、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申请表
2、十二个月内的《海员体格检查表
3、两张近期直边5cm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4、《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
5、有效的内河《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6、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承诺时限]

7.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理论考试费100元/人,实操考试费100元/人,补考减半;证书工本费10元/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3、《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实施细则
[办理条件]
1、持有有效的《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初次申请证书者免)
2、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3、具备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和良好的安全记录
4、通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并完成规定的见习(非考试申请证书者除外)
5、按规定参加再有效审验并合格(申请换证者)
6、申请证书遗失补发者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证书损坏补发者应交回损坏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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