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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
织
领
导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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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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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健全,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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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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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组织机构不健全、无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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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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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规定或实施方案,有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或要点,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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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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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少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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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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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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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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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不健全扣1分;责任不明确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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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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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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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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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完全落实得5分,经费部分落实得3分,经费不落实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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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
开
内
容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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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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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公开:
1.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等;
2.航运规章;
3.规范性文件;
4.长江航运行业标准、规范;
5.行政许可项目、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6.行政处罚项目、依据、标准、程序、监督部门;
7.行政强制项目、依据、标准、程序、监督部门;
8.行政确认项目、依据、标准、程序、监督部门;
9.长江航运规划及相关政策;
10.长江航运项目招投标情况;重大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批准、实施情况;
11.长江航运运输统计信息;
12.长江航运规费征收项目、依据、标准;
13.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人才招聘等人事管理情况;
14.廉政制度建设情况;
15.行业精神文明、行业文化建设情况;
16.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与处置;
17.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8.职业资格考试信息及注册管理信息;
19.投诉、举报、信访、依申请公开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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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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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规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事项,每项扣1分。
2.公开不及时每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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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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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公开征求有关意见:
1.征集和听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相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3.公开举行听证会
4.进行专题调研
5.其它适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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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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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一种或者几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的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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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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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行使准确,并通过网站、办事服务大厅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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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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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编制行政权利运行流程图不得分,流程图每少一项扣0.5分;未在规定网站、场所公开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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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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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编制本单位、部门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以纸质版本或电子版本目录为准;目录和指南公开内容全面、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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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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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不得分,目录每少一项扣0.5分;未在规定网站、场所公开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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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
开
方
式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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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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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及时、有效、节约和易获取、易认知的原则,按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1. 政府网站
2.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相关会议
3.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4.长江航运行政办事大厅、服务中心、公共查阅室,以及公共服务场所的便民卡、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触摸屏等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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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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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少一种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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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监
督
管
理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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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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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监督评议制度
设立并公开政务公开监督、投诉和举报电话,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投诉举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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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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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健全特约监督员制
度扣2分。
2.未设立公开监督、投诉和举报电话,未在办公场所设立投诉举报箱,每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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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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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接待和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按规定时限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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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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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按职责和规定受理群众
投诉、举报,每次扣2分。
2.应当处理而推诿、拖延的,
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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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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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采取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有效形式,主动听取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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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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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求意见扣2分,征求意见不深入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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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日
常
工
作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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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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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有关日常工作,按时上报政务公开有关情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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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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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不力,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每项次扣2分。
2.未上报和反馈应上报、反馈的情况的,每项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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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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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时间提交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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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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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提交报告不得分。
2.比规定时间拖延扣2分。
3.报告内容不全、质量不高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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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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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材料齐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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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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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不全、不规范扣2分;
未及时归档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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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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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及分析研究、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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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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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务公开工作督导不力,不进行检查,不注重研究总结,每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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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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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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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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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降低1%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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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责
任
及
追
究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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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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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健全,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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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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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工作岗位责任制,每少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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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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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公开方式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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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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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有未按规定范围、程序、形式、时限公开的,每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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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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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符合规定,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没有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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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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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分:
1、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2、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务公开有关信息造成泄密的;
3、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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